隆力奇牵手中华慈善总会捐1500万用于“精准扶贫”
2017-06-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vivi

点击进入下一页

隆力奇牵手中华慈善总会捐1500万用于“精准扶贫”

  2016年9月26日为积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方略,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主办,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中华慈善总会支持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苏州)论坛暨中华慈善总会·隆力奇扶贫基金成立仪式”在苏州隆重举行。会上,江苏隆力奇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携手中华慈善总会共同成立“中华慈善总会·隆力奇扶贫基金”,精准扶贫用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贫困家庭。同时向革命老区陕西省延川县赵家河村捐款500万元,用于当地“精准扶贫”项目。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隆力奇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饮水思源,反哺社会,并以此共计1500万元的慈善捐助,作为隆力奇成立30周年的献礼。

  隆力奇董事长徐之伟表示:“隆力奇发展三十年来,始终将践行社会责任摆在首位,主动承担扶贫济困工作,在文化、体育、赈灾、教育、公益活动等领域已累计捐款超过5亿元。此次成立‘中华慈善总会·隆力奇扶贫基金’,将依托援助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是我们积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方略的有益实践。企业发展来源于社会,回馈于社会,隆力奇公益事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30周年之际,我们以‘幸福、感恩、共赢、卓越’作为宣传导向,关注社会、关注慈善。我想只有更多有爱心的企业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社会生活才能多一份温暖与美好!”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孙晓华指出,非公有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改革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从国家大环境来说,广大民营企业如果不能够尽快实现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国家的调结构、去库存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就不能够实现。这就更需要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加自觉,更加积极,更加努力多做贡献。比如说,在坚持科技创新、诚信、环保、企业文化、打造民众品牌等方面都是体现企业责任的地方,要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成为展示精神境界和良好品行的有效载体。从这一点上看,徐董事长带领下隆力奇做的非常出色,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

  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十届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认为,“中华慈善总会·隆力奇扶贫基金”的成立是非常有意义的,特别在目前经济环境并不是太好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能拿出1000万成立扶贫公益基金,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对新形势下弘扬社会主任价值观、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公益的正能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中华慈善总会·隆力奇扶贫基金”项目的合作将为我国公益慈善组织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的资源参与慈善事业,还可以通过以中华慈善总会为代表的公募慈善机构所具有的广泛组织网络、高效的执行力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将两者结合,发挥各自优势,为慈善事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现代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企业成长的母体。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当好企业公民,饮水思源,回报社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罗民表示,多年来,隆力奇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致富思源,义力兼顾,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今天,我们见证了隆力奇扶贫基金的成立,这既是对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的发扬光大,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善意之举,更是履行社会责任、弘扬工业文化的有益实践。同时,也希望更多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行动起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践行工业文化,为建设“制造强国”、“文化强国”而努力。

  “到2020年,我国将进入深度的老龄社会,健康产业现在是发展最好时期,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原卫生部纪检组组长、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指出,8月26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成为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目的是要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隆力奇所从事的不论是美丽产业还是保健产业,都属于大健康产业的范畴,在国家健康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把握好机会,合理布局,努力创新,完善产业链,相信隆力奇一定能创造出更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公益慈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式,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参与和支持慈善,同时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促使政府资源与民间资源有机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导慈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进而推动慈善事业不断发展。以全社会之力让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和谐。

  • 联系电话:010-82330198

Copyright2007@CDSP.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专业网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1628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逸峰律师事务所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09114780号-3 营业执照  图书经营许可证 书店

版权规北京海畴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