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辖区内直企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
2018-06-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王文郁
编辑:石头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盘锦市工商局获悉,盘锦市工商局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对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规范直销经营行业,促进全市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盘锦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召开全市规范直销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系列文件,要求各直销企业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的意义。盘锦市的24家直销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经营状况,并承诺规范守法经营。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盘锦市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分公司、直销员、服务网点以及经销商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对直销企业、经销商依法进行查处。抽查内容主要包括:辖区内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经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活动的;经销商打着直销企业名义,欺骗、误导、引诱群众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行为;非直销企业或团队挂靠直销企业,利用直销企业的产品、销售队伍、物流体系、结算平台等资源从事违法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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