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现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明确并细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办案程序。二是建立打击非法传销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组成的机动队,发现苗头及时打击、驱散。三是市政府协调市通信运营单位,加强对手机局域网的监督管理,杜绝为传销人员特别是大型传销团伙开办通信局域网。四是公安、房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禁中介机构将居民闲置房、单位空闲房租赁给传销人员居住和聚集上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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