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配合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印发打击传销宣传画。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当地情况,以传销活动的易发、频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密集区、流动人口密集区、学校校园和其他传销活动的多发区和易发区为重点,会同有关单位广泛张贴。
该宣传画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制,以“禁传销,反欺诈,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画中以简要文字说明了传销的定义,说明“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这三种传销行为的主要特点。为了突出宣传效果,宣传画用5张漫画描述了传销的惯用手法,即传销组织鼓吹“传销能使人迅速致富”,将传销说成“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方式骗人加入,以上课、培训等名义集中“洗脑”,擅长利用亲情、乡情、同学情把人骗至外地胁迫加入传销组织,以及竭力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此外,宣传画还标明了工商和公安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