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每5年审查一次
2007-08-15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liwei

  今后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将每5年接受一次国家药监局的全面审查,不合格者将被撤销检验资格。国家药监局日前就《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等条例在网上征求社会意见,条例要求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应至少保存5年,以做到随时备查。

  在5年一次的全面审查时,若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和检验,或者在试验和检验过程中出现差错,将被收回《保健食品检验资格证书》。如果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试验和检验报告,不但会被撤销检验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工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责任。而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检验资格证书》的机构不仅会被撤销检验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保健食品的试验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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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检验报告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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