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健品等6类产品没标条码处万元以下罚款
2009-03-22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liwei

   昨日,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草案)》,保健品、药品等6类商品必须标注条码,违者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读者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查看原文,并提出修改意见。

  《办法(草案)》,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生产6类预包装产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内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产品标识中标注。这6类商品是,食品、卷烟、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建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儿童玩具;劳保用品。
 

  • 联系电话:010-82330198

Copyright2007@CDSP.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专业网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1628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逸峰律师事务所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09114780号-3 营业执照  图书经营许可证 书店

版权规北京海畴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