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赞:直销既要规范 更要发展
2011-01-10
来源:分销时代
编辑:liwei

   2005年11月1日,我国的《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同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由此,拉开了中国直销法制化的序幕。掐指一算,整整五年过去了。站在这个富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五周年的时间端口,中国直销产业的参与者不可能没有诸多感悟和感想。作为直销专业媒体,更应该以担当行业发展责任的名义,举起理论探讨之旗帜。故此,《全国商情·分销时代》杂志在12月号以“中国直销法制化五周年”为专题,整体扫描五年法制化进程,汇聚各路人士的观点与声音,集结而成2010年本刊的收官之作。

   对直销行业来说,法制化无疑是一个十分严肃的主题,而我们之所以要浓墨重彩地彰显这一主题,就是真诚希望藉此对直销法制化的核心诉求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定,其立法宗旨是什么?执法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企业、个人如何适应法律法规?对诸如此类问题的准确设定,当是其核心真谛的源泉。

   我们认为,中国直销法制化,其核心宗旨应该是:打击传销与欺诈,规范并发展直销。

   对市场上的欺诈行为与传销行为都要打击,但也应该区分其不同性质,当前许多欺诈行为被硬生生戴上了“传销”高帽,这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传销恐慌”,加剧“草木皆兵”效应,对精准打击传销与欺诈都不利。

   直销需要规范,但直销更需要发展。规范是设门槛,发展则需要提供环境、条件和必要的支持体系。直销法制化既要考虑到规范的诉求,但也不能舍弃了发展的诉求。如果经过了5年的法制化,我们还不能极大地促进直销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则是否可以质疑这一法制化之路存在不足和纰漏?

   同时,从执法层面来看,依法办事应当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既要依直销法规,更要依《宪法》、《诉讼法》等法律,确保公民权利,严格按照诉讼流程,坚决反对粗暴执法、为金钱而执法等行为。

   另一方面,直销法制化是以法规形式确认直销行业的合法,因此许多企业和相关投资者会闻风而动,争相涌入此一领域。但他们是否能够真正成为合法的直销企业却还受制于诸多因素,特别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即使企业达到了规定门槛,还是感到诸多不确定的神秘因素影响其目标的达成。这种状况对直销产业的整体发展无疑是弊大于利的。

   总而言之,直销法制化这一主题使业界思索良多、感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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