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胡远江:解读《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核心逻辑

2026-06-09 14:34:59   文章来源:C营销

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截至6月28日。作为深耕直销与传销领域研究三十余年的行业专家,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营商环境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胡远江针对本次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核心亮点、治理价值、实操难点及行业影响接受专访,全方位拆解修法核心逻辑、优化空间与直销行业未来发展走向。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营商环境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胡远江

 

谈及本次条例修订整体思路,胡远江以“与时俱进、宏大叙事”八字概括。

他表示,2005年旧版条例出台时,互联网尚未全面普及,社交平台、新型金融衍生品未成市场主流,原有法规难以适配当下传销线上化、隐蔽化、变异化的乱象。随着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多数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社交工具、新型金融产品包装翻新,旧法监管滞后性、局限性日益凸显。本次系统性修订紧跟数字经济发展与市场乱象演变趋势,将网络传销、各类变异传销全部纳入监管范畴,补齐新业态监管短板,是完善传销法治体系、贴合市场现实的重要升级。

同时,征求意见稿一方面精准界定互联网、新型金融工具衍生的各类新型传销形态,撕下各类伪装包装,夯实涉传行为法定认定依据;另一方面创新构建省级统筹、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模式,实现条例与治安管理法规、涉传司法解释无缝衔接,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通道,适配一线执法场景需求。征求意见稿权责清晰、靶向明确,落地后将实现传销乱象全域整治。

胡远江指出,本次系统性大修是我国传销治理的一次重大变革。征求意见稿打破以往碎片化、局部化的打传模式,构建起全链路、全场景、全生态监管治理新格局,实现线上线下、境内跨境传销监管无死角,从制度层面铲除传销生存土壤。修法核心初衷,就是根治传销顽疾、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大局稳定。在治理重心上,征求意见稿坚持线上线下传销从严整治双向发力,重点聚焦高发、隐蔽性极强的网络传销开展精准打击。

同时,胡远江也客观指出,从法律普适性和行业现实生态需求出发,征求意见稿尚存优化空间。条例整体架构完善、治理逻辑宏大,但部分条文界定仍需精细化打磨。例如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团队型经营主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后,保险及各类依托团队业绩进行提成的传统商业营销组织,或将面临合规发展困境,易引发行业认知分歧,后续需通过细则细化厘清边界。

 

本次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网络传销法定定义,配套搭建网络监测、平台责任、信息处置、资金全链条监测专项制度体系,形成完整的线上打传闭环体系。胡远江指出,整套制度架构完整、权责划分精准,立足我国网络治理国情设计,兼具鲜明时代特色与实操价值。新规压实互联网平台、支付机构、通信行业多方主体责任,补齐过去网络传销跨地域取证难、资金追踪难、平台放任违规难的监管短板。

对于新规能否有效遏制当前隐蔽化、跨地域、涉众范围广、传播快的新型网络传销,胡远江表示,新规法条设计具备极强的惩戒与约束效力,但落地成效取决于五大关键保障条件:一是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跳出局部短期经济利益束缚,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落实监管;二是强化国家统筹下跨区域、跨部门横向纵向协同执法能力;三是细化异地案件移送与联合办案的标准化流程;四是进一步精准界定团队计酬内涵,优化条文表述,消除执法模糊空间;五是杜绝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任性执法,避免对合规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误伤,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破坏。在上述保障措施全面落地的前提下,新规将大幅压缩新型网络传销的生存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摒弃以往“一刀切”的粗放式执法模式,明确区分行为人主观故意与客观不知情的情形,对被动提供场地、技术、流量等便利的合规主体,杜绝无端追责,执法尺度更加科学、精准、人性化。后续可依托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窗口期,结合各地一线执法实操案例,持续细化配套细则,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

 

本次修订保留“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三大传销核心判定标准,延续二十余年法定判定框架。胡远江认为,本次修法并非是收紧对直销行业监管,而是从立法层面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厘清直销与传销的法律边界,为市场主体划定清晰的法律红线与经营底线。

在他看来,对正规直销企业而言,征求意见稿兼具约束与保护双重属性,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从约束层面来看,实现监管无差别覆盖,无论企业是否持有直销牌照,一旦触碰三大传销核心要素、开展商业欺诈,均依法认定为传销并从严查处,倒逼企业严守合规底线;从保护层面来看,合规经营、深耕产品与终端消费的正规直销企业,可依托清晰法条规避伪直销、挂靠乱象的侵扰,扭转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迎来法治化优质营商环境。

胡远江补充,三大核心判定标准与国际通用规则存在差异,在当初立法与过去执法实践中,适配国内市场现状。但如今,适逢国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监管部门需兼顾安全底线与产业发展,秉持审慎包容的立法智慧,平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行业困境。

 

从严监管、全域治理、精准打击已成为确定的行业监管趋势,胡远江认为新规落地将从行业生态、市场竞争两个维度重塑直销行业发展格局。第一,行业加速优胜劣汰,坚持合规创新、以产品消费驱动发展的企业将迎来政策红利,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固守落后模式、游走法律灰色地带的违规主体将逐步被市场与监管清退。长远来看,行业乱象持续出清,产业回归产品创新、科技赋能、终端消费的本源,优质合规企业成为行业发展支柱。

第二,行业准入与经营门槛整体抬升,市场竞争由过去粗放式团队扩张,转向产品研发、服务升级、合规管控、可持续运营的综合实力比拼,全行业迈入高质量良性竞争新阶段。

针对新规下企业转型发展,胡远江提出四项核心路径:一是深入了解学习新规政策,辨证看待条款要求,认清常态化严监管趋势,抢抓合规发展新机遇;二是联动专业机构与行业专家,全面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梳理、重构商业模式与合作渠道,彻底剥离类传销业务关联;三是将合规管控嵌入全经营链条,优化拓客、计酬、线上运营等核心环节,全方位规避涉传风险;四是依托自身产品优势,融合电商、社交新零售等新业态,推进数字化建设,摆脱传统路径依赖,走价值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出台、配套实施,本次禁传条例系统性大修,将从时间节奏、法条内容、执法落地三个维度,倒逼直销条例迭代优化,实现两部法规双向适配、协同发力、一体监管。

胡远江介绍,两部法规的双向协同约束主要体现在三大层面:一是直销与传销核心认定标准保持立法统一,直销经营规则不得突破禁传条例划定的合理红线;二是平台监管、资金管控、跨区域执法等配套规则,实现两部法规无缝衔接、同步适配;三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整治与培育并行”,将打击传销乱象与推动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精准监管与产业赋能的统一。

结合当前立法导向,未来《直销管理条例》将迎来适配性优化调整。但从《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来看,监管层面暂无放开多层次计酬的规划,计酬底层制度或将保持不变。若行业及市场主体形成广泛合理诉求,结合一线实操经验与专家研讨,监管部门或可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后续可能探索监管与发展的平衡优化方案。整体来看,未来修订或将聚焦经营区域放宽、产品品类扩容、线上电商业态融合等维度优化升级,适配行业数字化、融合化发展新趋势。同时,直销牌照审批、企业保证金缴纳等核心准入制度将保持稳定,行业法定准入门槛不会松动。

对于实现两部条例高效协同,守住监管底线同时助力合法直销业态发展,胡远江指出需要从两方面发力:第一,打通两部法规和新规则衔接壁垒,坚持扶正祛邪,一边重拳打击披着新马甲从事传销的违规主体,一边完善合规直销制度细则,净化行业营商土壤;第二,统筹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以禁传条例筑牢打击传销安全底线,依托直销条例优化制度供给,在严控风险前提下放开经营区域、线上融合等合理限制,结合市场反馈持续完善配套细则,引导直销行业立足产品与消费,实现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关于《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进展,胡远江表示,该项工作长期由商务部持续推进,本次《禁止传销条例》率先形成征求意见稿,商务部也有望尽快形成成熟修订草案。受法定立法流程约束,条例正式落地仍需一定周期,但整体修订节奏将显著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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