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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培伦】牌照不应成为羔羊
日期:2008-09-23  文章来源:分销时代9月刊  作者:吴培伦  编辑:bettywangyao

   直销牌照,曾经是多少企业梦寐以求的,但仅仅过去才一年时间,牌照热似乎已经降温。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布的获牌企业数量,从去年以来就没有什么变化,这一是反应商务部在直销牌照的批准是更加严格,二也表明企业对牌照的热情正在衰退。
   今年以来,与企业管理者们交流,见到的大多是一脸无奈,听到的多是叹息之声。究其原因,无外乎是又被某某地方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查封了账号,开出了多少罚单之类。直销牌照,似乎成了一些地方工商、公安执法部门任意宰割的羔羊。海拉尔、赤峰、哈尔滨、长春、吉林等城市的公安和工商部门,让直销企业的老总们闻之色变,很多企业甚至停了在那些地方的业务,为什么呢,因为你在这些地方赚的钱还不够交给当地公安、工商的。有一家外资获牌企业曾经就被哈尔滨开出了1700万元的罚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呢,不是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可罚50~200万元吗?那好,查一查你这几年在当地的营业额,把它算成非法所得一并没收好了。一些地方的公安、工商采取的是先在网上通缉,然后抓人关起来谈价格,交钱放人的一套流程。一些企业老总和高管如果突然失踪,一般都是进了看守所或者被监视居住了。
   公安、工商为什么不去抓那些异地据点的,不去抓那些什么产品也没有的,即使有人举报后,抓去了也不用多长时间就会将人放出来,那些人一出来反而到处宣称自己是合法的,说什么“因为从事的公司是合法的,所以公安、工商只是叫去例行问一下”,这样,反而会蒙蔽更多不明真相的人。
   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对异地据点等传销行为抓得不紧,而是紧紧盯着这些已经获得了直销牌照的企业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是一些执法人员与传销违法犯罪人员勾结,充当传销人员的保护伞。二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要想从既没有企业又没有产品的异地据点传销人员那里得到收益,远比从获牌企业那里要难得多,这主要是因为获牌企业对自己的名声看得比较重,不希望被认定为传销,因为直销牌照是要进行年审的,企业一旦被认定为传销,年审时就很难过关,再则,还有2000万元的保证金放在商务部指定的银行,那也是随时都可能被扣掉的,因此,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
   要使直销牌照不变成被一些地方公安和工商任意宰割的羔羊,在加强对公安和工商的执法进行监督,严厉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外,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开区域限制和多层次限制这两个不合理的规定。放开了区域限制和多层次限制,衡量合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标准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有没有直销牌照,有的就合法,没有就是非法经营,这样的认定简单明了,也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同时,也会让那些想以直销方式经营的企业积极申请直销牌照,避免那些非法企业鱼目混珠。
   限制多层次计酬主要目的是想防止企业从销售产品发展为拉人头,那样,执法部门就可以将企业实际执行的分配制度进行分析,同时对其计酬方式进行监管,企业也不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一切都可以在阳光下进行。目前的这种监管方式,不仅没有起到防止拉人头的作用,而且还有一种逼良为娼的感觉。因此,我们不得不呼吁有关部门认真重视行业现状,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区域限制和多层次计酬,使直销能够真正回归本原,不要让牌照继续成为待宰的羔羊,从而促进直销业的健康发展,让直销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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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14 位网友对此新闻发表了看法
2008-10-29 15:58:48 会员『匿名
中国直销里在何方,没有后台和经济政治背景就不敢玩,如果玩了,就像上面说的,一年半年找不到人,政府抓你没有商量,抓紧你去谈价钱,交钱放人,呵呵,有钱能使鬼推磨,真的管用啊,
2008-10-27 09:49:34 会员『匿名
支持,强烈支持吴老师的思维,
直销同胞们,在法制建设日渐完善的今天,混水摸鱼的阶段已过去,大乱大治的时期已到来;乱世出英雄的机会已成为历史,时势造英雄的机会已到来;在没有牌照的公司里,直销商的未来还很黑暗,公司愚民的口号很难唱出辉煌来,(比如武汉瓜拿纳公司倒闭了,日晖公司消失了,号称中国五百强的山东广润也不见了,山东永春堂的经销商被抓了,深圳世界通的会员也被捕了......)无数消失的公司都说明一个没有合法经营的直销公司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结束经营直销的资格,一个公司没法撑控他的未来又怎么会有你个人的未来呢??我们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直销管理条例》已经出台两年的今天,我们不能光明正大地直销,我们不能理直气壮地直销,我们不能堂堂正正的直销,我们不能名正言顺地为中国之崛起而直销,我们还偷偷摸摸做直销干什么???难道我们非要全力以赴去证实一个又一个错误的选择吗???有同感的朋友请加我 3 0 2 5 9 1 3 9 4 或发信息1 5 5 7 7 5 3 9 9 7 3
2008-10-16 09:41:16 会员『匿名
http://v.youku.com/v_show/id_ca00XMjU0ODE1MzI=.html 烟台电视台新闻,月朗传销报道,敬请不愿进监狱的月朗经销商欣赏。
记者(以下简称记):从去年以来,我国直销业界对月朗的经营模式褒贬不一,欧阳文章先生,你是我国直销界的知名专家,我们想请你说说对月朗的经营模式的看法。
欧阳文章(以下简称欧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既难又不难,说其难,就是说如果考虑某些势力的压力就很难回答,因为回答了这个问题就会招致某些势力的责难;说其不难,就是说如果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分析,这个问题就不难回答,而且这样的回答会受到直销业界的欢迎。
月朗的经营模式实际上一种多层次传销模式。多层次传销模式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团队计酬。从月朗的奖金制度上看,既有双区对碰奖又有领导管理奖,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双轨制。这样的奖金制度明显地违反了我国直销法规的有关硬性规定,这样的经营模式在我国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月朗的经营模式涉嫌了传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月朗不是拿牌的直销企业,他们运用多层次团队计酬模式的本身就是一个涉嫌传销的行为。所以,我个人认为,月朗的经营模式从根本上讲不是直销,而是地地道道的传销。
2008-10-15 01:19:59 会员『匿名
直销不就是我把产品介绍给你,你再介绍给别人吗?不然谁买,我付出了,就应该有回报呀.我让你去超市或商场买,他们给我报酬吗.
2008-10-10 13:29:30 会员『匿名
说的好,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黑洞和内幕交易太多,罚款都到哪去了?
2008-10-04 18:42:44 会员『匿名
看看月朗的愚民政策
07年陈怀德老总说,08年3月一定能拿到直销牌照;08年3月陈总指点江山说,我们要打遍全世界,牌照已定,6月份一定能拿到手,放心发展吧;3个月后,6月14日我们的直销牌照已顺利拿到手,只是还没有向外界宣布;到奥运会后一定会宣布的。(在此我向陈总致敬,你确实利害,比商务部还利害,不简单。不愧是直销界的风云人物。)10月17日我们在北京召开拿牌照议式。向全世界宣布我陈总说得到一定做得到......烟台的月朗经销商被抓了,重庆的月朗网头入看守所了,9月台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家商务部称,月朗从没有向国家递交过申请直销的任何手续,月朗国际三大网头巍嵩和龚丽君在07年澳门庆功会后回到深圳海关被请进看守所过春节的重大事件却没有半后放在我们伟大的陈总口中......太多太多的事件让我们每一个稍有头脑的人都能看穿的骗局居然做得风生水起。太多太多的无辜者用生命和牢狱之灾来成就陈总的辉煌。感慨之佘才想到:一将功成万骨枯。是我们月朗最好的写照。有同感的朋友请加我3 0 2 5 9 1 3 9 4 或电话0 7 7 5 - 6 9 8 0 5 0 3 或 手机信息联系1 5 5 7 7 5 3 9 9 7 3
2008-09-27 18:32:23 会员『匿名
直销竞争的一样是品牌,不拿牌的公司更加不用说,可以说今天你赚钱了,可你的公司凭什么让别人相信你可以长久经营,如果不能长久,试问,什么叫直销,你找的人都得不到好处有什么用!!
牌照是直销运作的保证,我们不要让不法份子钻法律的空子!
凭什么这么多拿牌的我们不做,要来做一家没有获牌的没有保障的公司!
慎重慎重!
2008-09-26 17:00:30 会员『匿名
据各地方了解到,日前月月爱在各地均被查获,同时认定为非法传销,完全不像月月爱总裁所说,部分月月爱经销商行为,这完全是一种嫁祸。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月月爱经销商多么的无辜。

http://v.youku.com/v_show/id_ca00XMjU0ODE1MzI=.html 烟台电视台新闻,月朗传销报道
2008-09-26 17:00:11 会员『匿名
据各地方了解到,日前月月爱在各地均被查获,同时认定为非法传销,完全不像月月爱总裁所说,部分月月爱经销商行为,这完全是一种嫁祸。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月月爱经销商多么的无辜。

http://v.youku.com/v_show/id_ca00XMjU0ODE1MzI=.html 烟台电视台新闻,月朗传销报道
2008-09-25 00:29:12 会员『匿名
真幽默!
2008-09-25 00:28:22 会员『匿名
国家先定义一下什么是直销啊,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是省级代理---县级代理都有几层啊,开世界玩笑,直销,都直销了还要什么执照啊,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2008-09-24 22:49:46 会员『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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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4 11:27:26 会员『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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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23:25:57 会员『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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