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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芦荟新资源食品”新闻发布会中山举行
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完美    编辑:bettywangyao

   日前,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芦荟产业专业委员会主办,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承办的“芦荟新资源食品新闻发布会”在中山金钻酒店举行。

  参加发布会的领导及嘉宾有原国家科委顾问、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原会长、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芦荟产业专业委员会顾问谢绍明,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芦荟产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喆,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张明,国家认监委法律部处长张威,中山市科技局局长徐小莉,中国食文化促进会秘书长赵述泽,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国家芦荟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赵华,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总裁胡瑞连。出席当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中国芦荟产业协会的常务主持单位、中国食品行业著名企业光明乳业、广东喜之郎集团公司、广东省及中山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代表及媒体记者朋友们。

  会上,王喆副主任介绍了芦荟新资源食品原料申报及审批的有关流程、实用芦荟产业政策和背景资料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并对库拉索芦荟凝胶做了相关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库拉索芦荟凝胶作为新资源食品原料获得批准。这是我国芦荟产业的一件大事,它首次明确了库拉索芦荟凝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定位,打开了我国芦荟食用产品开发和市场发展的广阔空间,对促进我国芦荟产业种植、加工、终端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小莉局长强调芦荟产业是我国的新兴产业,库拉索芦荟凝胶是芦荟产品深加工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她希望我市最大的芦荟产品企业完美公司,积极参加库拉索芦荟新资源食品的研发和推广,继续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不断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推陈出新,为我市农业科技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完美公司胡瑞连总裁代表企业发言,他表示完美公司作为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芦荟产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之一,有责任、有义务推动芦荟产业的发展。芦荟产品也是完美公司的拳头产品,早在1994年公司成立之初,就已引进中国市场,十多年来,芦荟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得到了良好的反应。库拉索芦荟凝胶作为新资源食品原料获得国家批准,是芦荟产业的一大好事,祝愿芦荟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当天下午,与会领导及嘉宾一行参观了完美公司,对其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大为赞赏。

  库拉索芦荟凝胶作为新资源食品原料获得批准,将为我国芦荟产业市场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完美公司作为国内芦荟产品生产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又将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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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3 位网友对此新闻发表了看法
2008-06-23 17:03:39 会员『匿名
神经病 这个人走火入魔了!传销害人不浅呀!听他这口气就是搞月朗传销的!
2008-06-23 09:43:01 会员『匿名
讲得对.只怪国家法规首先违背直销本质,没人性.
2008-06-22 13:06:50 会员『匿名
直销牌照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从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出台至今,直销牌照一共发下了二十多个,两年风起云涌的直销世界里,牌照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
第一,给直销员带来了一个更大的挑战,因为基本所有获牌照的公司的产品提价了?砍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没人做。公司申请牌照要钱,攻关打通各个部门要钱,这些钱谁出?除了让经销商去向顾客要还有向谁要钱呢?很好,这又给了经销商一次磨练的好机会。让经销商知道,直销产品要卖多贵就可以卖多贵。
第二,带来了不申请牌照公司的奇迹,很多公司为了申请牌照,心力绞碎大伤元气(如九极和日晖公司)。而一些聪明的公司比如深圳月朗和天狮等,大力发展加快行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销售奇迹,事实再一次证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只有行动才是最好的关键。
第三,再一次证实了吴思定律的:合法伤害权。获牌照的公司可以光天化日违犯直销管理条例(团队计酬和多层次计酬)而不得直销牌照的公司在当地工商部门随时可以查处。
第四,给民族的爱国主义者当头拔了一盘冷水,21家获牌照公司只有5家是民族企业,牌照告诉中国的直销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狭窄的民族主义请靠边站,愚忠的爱国精神在这里行不通。
第五,牌照给行业制造更多的直销难民,珍奥事件让很多胆小的人纷纷放弃直销业,国家给珍奥一个过度宣传而打入冷宫,也把更多国内直销经迫成了难民。而让安利等不怕风浪的企业可以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广场搞起扩音机来大力宣传:我们是合法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可以给你财富,我们可以让你实现财务自由等等,更加明目张胆快速制造一批又一批的直销难民(或者说是安利产品的仓库更合适)
有同感的朋友请加我 3 0 2 5 9 1 3 9 4 ,在这里我要强调:没获得直销牌照公司的经销商比有牌照的经销商更难能可贵,试想,98年以后和牌照未发放之前我们都是同一样是没有“户口”的黑人。世上本无路,行的人多了才有路,有路才有车,有车才有交通法则,在一级公路开车的司机又怎能和在荒野之外常开车的司机相比。因为我们直销人本身就是有一股挑战的特质。只要无愧于良心又何惧有牌无牌。怕死之辈才会说:没有牌照的违法的我不做。敢问目前获牌照直销公司有那一家不是违法按团队计酬按多层次运作的。如果没有团队计酬就失却了网络营销真正意义,谁还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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