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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如何在“挤压”中成长
日期:2007-11-23  文章来源:博锐管理在线    编辑:王琴

  在此,说经销商在“夹缝儿”中生存,是指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要承受来自生产厂商与终端商的“双重压力”,可谓“上挤下压”。对经销商而言,终端商不断地要优惠政策,而生产厂商又不愿意给,甚至要经销商自行消化;终端商不愿意按时结算货款,生产厂商又强烈要求经销商现款进货;终端商要求经销商经常调货(对于酒品相对少见),而生产则又要求进货,甚至压库……对于经销商而言,遭到终端商“挤压”似乎尚可理解,而受到生产厂家“管制”,心里多少会不舒服,并且心态上会失衡。不过,这是现实,生产厂商与经销商的合作过程,实质是二者之间营销力的搏弈,包括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产品营销力等指标。进一步来说,如果生产厂商的品牌很响,产品也很有市场潜力,并且自身的分销能力又强,这时经销商恐怕难于获得合作中的主动权。相反地,如果生产厂商没什么名气,甚至是一家新生企业,自身又缺乏市场网络,这时经销商如果具有一定营销能力,就能把腰板挺得直一点,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在某些区域市场,存在着单品牌或双品牌垄断市场的现象。这种市场垄断的存在,将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并且由于生产商与经销商二者之间营销力的失衡,经销商经营上很被动。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对生产厂商可谓“唯马首是瞻”。因为经销商如果想转换经销品牌,并想把新引入的品牌市场做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赖于那些市场份额极高的垄断性品牌。这些垄断品牌在市场上有着良好的市场影响力,相对于一些弱势品牌而言,其营销具有“三好”特征,即好开点、好结算、好维护。“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于是经销商便忍之、耐之。 

  生产厂商对经销的“强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销,不允许经营其他品牌的竞品;二是提价,但终端不提价,打压经销商的利润空间;三是促销员配置,强迫经销商安排促销员,而不考虑实际成本;四是强制“带货”,推出新品时,强制经销商搭配老产品按比例进货。实质上,这种“强权”忽略了经销商作为一个利润主体,应以利润为先、生存为大;五是强调市场覆盖。强调铺货率,而不考虑经销商的配送成本与返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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