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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广海:我国十二大领域高发商业欺诈
日期:2007-09-18  文章来源:在线国际  作者:裴玥  编辑:王琴

  全国整规办副秘书长姚广海日前在接受商务部网站“司局长访谈栏目”采访时透露,通过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监测,目前我国有十二大领域为商业欺诈高发领域,消费者警惕性应贯穿交易全过程。

  据姚广海介绍,商业骗局集中的区域包括:一是加盟欺诈。成立公司,捏造子虚乌有的洋品牌,在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虚假宣传方式招募加盟商,骗取加盟费和产品销售暴利。

  二是信用卡欺诈。发送手机短信,称信用卡持卡人因异地消费而欠款,诱骗持卡人电话咨询,并乘机遥控持卡人在无意中通过柜员机进行转帐操作,将钱款打入诈骗者所提供的帐户。

  三是非法传销。以超出实际金额多倍的产品为道具,拉人带钱加入传销网络并不断发展下线,从中持续骗取人头费。

  四是非法集资。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以发行某种投资工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集资,初期通过兑现回报以骗取信任,达到规模后卷款潜逃。

  五是中介欺诈。打着办理出国留学、房屋交易服务、职业介绍等幌子,收取中介费用却不履行中介服务义务,将中介费据为己有。

  六是虚假中奖欺诈。通过手机短信等媒介传递中奖信息,诱骗所谓“中奖者”先行交纳种种高额费用,最终却无奖可兑。

  七是商品房交易欺诈。利用购房者求房心切的心态,将存在质量或产权瑕疵或者与预售合同标的严重不符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谋取非法暴利;

  八是旅游欺诈。旅行社等服务机构与景点、购物场所串通,强行或诱骗游客高价消费等旅游陷阱。

  九是虚假促销。商场等零售企业虚构原价或折扣,先提价、再折扣,设定高门槛、再赠券的价格欺诈行为。

  十是网络购物欺诈。在网络购物中,以超低价格诱惑消费者先付款,再以缴纳关税、手续费或批量销售名义迫使消费者不断交钱,连环诈骗,越陷越深。

  除此以外,还有在保健品、医疗服务等领域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以及高考招生欺诈等。姚广海强调,对这些典型商业骗术,消费者须提高警惕,在交易前要有资信调查意识,可向特许人索要相关资质;交易决策时,要有公平意识,心中不存占便宜的念头;交易过程中,要有凭证意识,凡能记载对方承诺事项的凭证都应慎重保留;交易完成后,还须有维权意识,一旦受骗马上投诉举报。中国反商业欺诈网、12315等都是受骗后维权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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