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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6部门联手打击“黑色经济”
日期:2007-08-03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国  编辑:王琴

  针对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期在重庆呈现抬头蔓延的趋势,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工商局等16部门联合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打击“黑色经济”专项行动,收取高额“人头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等形式的传销活动成为清理打击的重点。 

  据重庆警方通报,2004年至2006年,该市多部门先后联合查处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达731起,涉案金额9.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05名,涉及受害群众3600余人次。其中,重庆加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销售保健品开办连锁店为名,以每月1%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口头承诺三年后退还本金,专门拉拢60 ̄70岁的老年人投资入股,在高新区、江北区等7个开发区开办保健品超市11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00余万元,受骗群众达400余人;重庆永延核酸公司负责人朱明鸿、盛全智等人,利用返本还利的变相传销方式,聚收货款几百万元后潜逃,致使800余名群众上当受骗,受骗金额达400余万元……

  警方称,今年以来,“黑色经济”犯罪开始呈现增长趋势,仅上半年,全市便已破获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名。这60起案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3起。警方表示,此次针对“黑色经济”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将持续到8月15日,为期一个月。

  据介绍,此次集中行动将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进行从严打击。

  警方提醒市民一些“致富”陷阱不可信: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为诱饵发展下线;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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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1 位网友对此新闻发表了看法
2007-08-05 09:38:08 会员『匿名
我们国家不是打击传销人员不怕,而是我们国家法制不严,管理不妥,倒至传销头目不服。在
我们中国只要有钱天大的事情都能解决,为什么不把这些头目该毙的毙,该判刑的判刑,已我看还什么人还会不怕。连出租房东也判他或她5至10年。我看这社会没有人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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