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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房屋租给传销人员 房东将受罚
日期:2007-08-03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任学光  编辑:王琴

  如果您有房子在出租,可要留意了,昨天上午,省会召开全市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下半年省会打击非法传销的工作计划,房东如果将房子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也将受到处罚。
    
  截至目前,省会尚未发生大规模传销群体事件和影响较大的传销案件,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去年底,省会已经列为全省六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之一。针对当前形势,省会有关部门决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打击非法传销,在重点打击“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传销行为的同时,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资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也将受到处罚,并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今年,省会将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将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和群众等多方面力量联合起来,形成打击传销的整合力。创建活动将与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关系结合起来,各个社区、村庄将摸清本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将坚决依法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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