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商业模式存在困扰 在我国,特许加盟经营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由于回报和利润较可观,特许加盟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介绍,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品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是特许经营的核心要素。 据了解,特许经营在国外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虽然只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发展迅猛,已经成为一股热流。截至2006年底,我国拥有特许经营体系2600个,覆盖60多个行业、业态,涉及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加盟店铺20多万家。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晓川指出,作为一种有效的商业组织形式,商业特许经营对促进我国零售业、餐饮业等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但是,专家也指出,“特许加盟热”在我国出现的同时,接踵而至的欺诈、陷阱也随之增加。 据裴亮介绍,目前加盟商的欺诈手法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卖牌子,一类是卖商业设备。他说:“卖牌子的方法不一,有批发也有零售。举例来说,某家企业注册之后设计了一个品牌,这个品牌只有一个LOGO,并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他们相应地配套设计一些别的产品,如设计一个快餐,或者设计一个美容等等概念,然后就去招募加盟商了。”裴亮指出,其中的所谓零售就是投资人直接跟总部谈合作、签协议、交加盟费,还有一种就是所谓的总部发展代理或区域代理。一个城市或者一个省卖给一个代理商,这个代理商分包以后再去零售,在当地招募投资人加盟。这也是卖品牌一个通常的做法。 裴亮介绍,还有一种欺诈手法是卖产品设备。“比如,某企业生产一个产品,但是这个产品用传统的方法不好卖,于是他做一个特许加盟,注册一个连锁的品牌。拿某洗衣设备的销售来说,以前这台设备卖5万元,在创立了所谓的连锁品牌之后,由于有一整套销售的解决方案,这个时候设备可能会卖到10万、20万元之多。借这种方式,企业达到了把原有产品卖出去的目的。”裴亮说。 裴亮指出,这两种方法对于投资人来说风险都很大。因为,这些所谓的总部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市场经验和管理机制来保证投资人加盟后能够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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