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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林地”竟然全是沙丘地 70多岁家住北京的张大娘是在2004年的盛夏由一位老朋友介绍走进亿霖的,在老朋友的游说下,她说服老伴拿出30多万元的养老金在内蒙古通辽买下了120亩的林地,与亿霖签署了为期12年的林地使用合同。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们却迟迟没有拿到林权证。夫妇俩起了疑心,背上行囊到内蒙古通辽亲自进行了考察,到实地一看老两口傻眼了:120亩林地并非绿树成荫,全是沙丘地!他们找到政府开出证明:“所谓林地实际上是沙丘地。”紧握政府的证明,张大娘立即找到亿霖公司要求退款,据理力争,亿霖公司仍然扣留了7万元作为违约金。虽不是全身而退,但也退了大半部分,没有血本无归。 重庆之声:大汉把门准进不准出 2006年4月底,重庆市民付先生在街头散步时遇见亿霖集团重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吹嘘合作造林的“合法性”,强调购买林地后的回报率很高,经过对方一周的游说后,付先生走进了亿霖集团重庆分公司。据付先生讲,亿霖的培训课一堂讲座为一个半小时,进去了就不准出来,一个会议室挤六七百人,有人坐临时加的小板凳。门口还有六七个操东北口音的彪形大汉把门,连厕所都不许上。 由此可见,亿霖的培训课是带强制性的,不是建立在投资者自愿的基础上的,是不合法的。据不完全统计,亿霖在广州、内蒙古、四川、上海、辽宁、江苏等地都有自己的市场,可见受害群体是相当的广泛。 骗局幕后 据亿霖资深的前宣讲人员讲,投资客进入亿霖后首先进行“洗脑”,“洗脑”分为几个程序,一般是7天,首先鼓吹亿霖的“雄厚实力”和管理理念,之后结合画面中阴云笼罩的土地和沙漠,介绍国家的林木缺乏现状和林改新政,辅之以投资收益分析,最后一步是河北霸州实地参观,并一对一劝说打消顾虑。 亿霖一位前经理用“处处是谎言”总结这种传销模式。他说自己当时受命销售的四块地,有三块拿不到林权证;对外宣布木材加工厂有2000万的进口设备,事实上该厂的注册资金不过200万,河北霸州供参观的样板造林近地,根本拿不到林权证,而且还是基本农田。 投资者当时显然无法得知更多内部详情,一位主管回忆说,应聘者有时一次多达500人以上,洗脑流程下来,80多个人中有40多个签署和约,购买林地,甚至有人看了国家林木资源缺乏且生态严重破坏的宣传片后老泪纵横,回家拿钱。 对内,亿霖实行一系列的洗脑、互相监视、各部门乃至员工之间实行严格的隔离措施。 法律定位 赵鹏运及其同党的锒铛入狱,在法律上来讲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结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亿霖集团非法经营额达到16 亿元,情节及其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之第二条规定,所谓传销,是指组织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结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亿霖案件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切实触犯了法律,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咎由自取,是自掘坟墓。可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已成为至理名言非法传销害人害己,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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